有房产证不给过户应该怎么样办理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20:46:27
有房产证不给过户应该怎么样办理吗
步骤如下:1、民事诉状中,诉讼请求处写明“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诉状事实理由部分,不明确表述房产问题。3、在立案后,向提交购房合同,要求依法分割。法条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起诉讼。”。
导读步骤如下:1、民事诉状中,诉讼请求处写明“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诉状事实理由部分,不明确表述房产问题。3、在立案后,向提交购房合同,要求依法分割。法条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起诉讼。”。

步骤如下:1、民事诉状中,诉讼请求处写明“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诉状事实理由部分,不明确表述房产问题。3、在立案后,向提交购房合同,要求依法分割。法条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起诉讼。”
有房产证不给过户应该怎么样办理吗
步骤如下:1、民事诉状中,诉讼请求处写明“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诉状事实理由部分,不明确表述房产问题。3、在立案后,向提交购房合同,要求依法分割。法条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