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认定需要病历和其他相关材料。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30天内提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后60天内作出决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规定,申请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雇主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医疗诊断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申请人提供不完整材料时,需补正。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申请期限。
法律分析
一、工伤认定需要病历吗
1、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病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规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是怎样
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为: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当事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结语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病历和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人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后30日内提出申请,而职工本人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后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