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辩护人的时间起点是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辩护人是指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人民团体或单位推荐的,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在犯罪嫌疑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法律分析
委托辩护人的时间起点是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但是在犯罪嫌疑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拓展延伸
律师接受委托的截止日期
律师接受委托的截止日期是指委托人需要在特定日期之前将委托事项正式提交给律师的最后期限。这个截止日期通常由双方在委托协议中约定,并且对于律师来说,它是非常重要的。在截止日期之前,律师需要收到委托人提供的所有必要文件和信息,以便能够开始处理委托事项。如果委托人未能在截止日期前提供所需的材料,律师可能需要重新安排工作计划或者无法继续代理该委托。因此,委托人应当严格遵守截止日期,并尽早与律师联系,以确保委托事项能够按时启动。
结语
委托辩护人是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开始计算的。在犯罪嫌疑人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辩护人可以是律师、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律师接受委托的截止日期是指委托人需要在特定日期之前将委托事项正式提交给律师的最后期限。委托人应严格遵守截止日期,确保委托事项能按时启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