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员工应坦然面对合同终止,努力重新就业,并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要求管理人列出拖欠工资等清单并公示,若有异议可提起诉讼。员工具有创造性、独立性、成就欲和自我完善欲望强等特点,需积极寻找新工作,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
法律分析
当自己所在的企业遭遇破产,职工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
1、坦然面对劳动合同被提前终止的事实,努力重新就业。
2、对被拖欠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知识拓展:
员工是指企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现代企业的员工跟以往比较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素质相对比较较高,知识性强。具有以下特点:
1、创造性强。他们主要依靠自己对新知识的探索和领悟,从而产生对新事物创造的欲望,推动生产的发展、技术的更新,产品的换代,从而使知识资本增值。
2、独立性强。由于知识型员工掌握企业生产发展所必须的知识,具有某种特殊技能,因此他们更愿意在一个独立的工作环境中工作,不愿意接受其他事物或人员的牵制。
3、成就欲强。他们不仅想获得一定的物质报酬,更想获得社会的尊重、上级的器重、个人的声望。
4、自我完善欲望强。知识型员工对知识不断学习、更新,对新技术不断探索追求,以期促进自我完善的意识和自觉性。
5、流动意愿强。
公司倒闭破产后肯定也无力再为员工安排什么,此时最多也就是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对于员工来讲,光靠经济补偿金肯定是不行的,还需要自己积极的就业,这样才能够保障自己及家人的基本生活水平。
结语
在企业破产时,职工应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劳动合同终止,要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被拖欠的工资、医疗费用等合法权益,职工无需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并公示清单。如对清单有异议,可要求更正,若管理人不予更正,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现代企业员工具有创造性、独立性、成就欲、自我完善欲和流动意愿等特点。在公司倒闭后,除了经济补偿金外,积极就业是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