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欠工资一旦发生,应立即有补偿。
1、用人单位若无故拖欠工资,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额工资;
2、加发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3、若未按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或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未支付加班费,或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未支付经济补偿,将被责令限期支付所欠款项;
4、可加收50%至100%的赔偿金;
5、逾期不支付,人民可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的计算方式:
1、基本工资:是指按月支付给员工的固定工资部分;
2、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而定,通常与考核结果挂钩;
3、加班工资: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所获得的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费率支付;
4、奖金和补贴:包括年终奖、节日福利、交通补贴等,根据公司和员工个人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一旦发生拖欠工资情况,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额工资并加发25%经济补偿金,逾期未结清款项可能面临50%至100%的赔偿金,并且在极端情况下,人民有权发出支付令以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