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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交押金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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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交押金吗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没有损害房屋等需要扣减押金的情形,则不需要交押金。原来交付的押金可以继续作为租赁合同的担保金。如果有需要扣减押金的情形,则承租人还需要补交押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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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没有损害房屋等需要扣减押金的情形,则不需要交押金。原来交付的押金可以继续作为租赁合同的担保金。如果有需要扣减押金的情形,则承租人还需要补交押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没有损害房屋等需要扣减押金的情形,则不需要交押金。原来交付的押金可以继续作为租赁合同的担保金。如果有需要扣减押金的情形,则承租人还需要补交押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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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交押金吗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没有损害房屋等需要扣减押金的情形,则不需要交押金。原来交付的押金可以继续作为租赁合同的担保金。如果有需要扣减押金的情形,则承租人还需要补交押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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