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需要办理车辆转移。一个辖区内办理车辆转移较为简单,跨辖区的则稍微复杂一点。下文会为您介绍车辆转移办理条件和流程。车辆转移办理条件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需要注意的是,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车辆转移: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五)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六)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七)机动车被人民、人民、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八)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车辆转移办理所需材料材料名称材料出具单位材料形式材料详细要求必要性及描述备注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系统自动获取,由窗口工作人员打印原件一份必要无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自行出具原件一份必要无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自行出具原件一份必要无(凭证如下:二手车销售、《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自行出具原件一份必要无(海关监管的机动车)5.机动车行驶证自行出具原件一份必要无6.机动车登记证书自行出具原件一份必要无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系统自动获取原件一份必要无8.《浙江省公务用车购置指标证》自行出具原件一份必要无(仅限车辆所有人属于纳入公务用车控购管理的单位)9.《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行出具原件一份非必要无车辆转移办理流程
(一)辖区内转移1.车辆查验;2.业务受理;3.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检验合格标志。
(二)跨辖区转移1.车辆查验;2.业务受理;3.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档案和临时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