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设备属于动产。
机器设备作为有形财产,可以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价值,因此属于动产范畴。动产与不动产相对,不动产如土地和建筑物等,位置固定且一旦移动就会改变其性质或损害价值。机器设备的移动性和不影响使用功能的特性,使其成为动产的典型代表。动产的这一特性,也意味着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相对容易地转移,不受土地或地理位置的限制。
机器设备的分类标准:
1、按用途分类:可以分为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运输设备、包装设备等;
2、按所属行业分类:如农业机械、建筑机械、纺织机械、矿山机械等;
3、按动力来源分类:分为电动设备、内燃设备、手动设备、风动设备等;
4、按自动化程度分类:分为自动化设备、半自动化设备、非自动化设备;
5、按设备复杂程度分类:分为单机设备、组合设备、生产线等。
综上所述,机器设备作为动产具有移动性和不影响使用功能的特性,使其成为动产的典型代表,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相对容易地转移,不受土地或地理位置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