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的材料和程序:失业人员需在失业60日内携带身份证、解雇证明、失业登记和求职证明等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经办机构将在10日内告知审核结果;符合条件者可在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取得单证后到指定银行领取。
法律分析
一、领取失业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1、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60日之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站(中心)开出的《失业证》或办理《失业证》的证明;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办理完登记后,失业人员本人于每月20日前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身份证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5日后到银行领取当月失业保险金。未签字报告本人就业状况的,停发当月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费。农民合同工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金。第一次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当月26日到经办机构领取存折(若26日是双休日,则向后顺延)。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有哪些
职工失业后,60日内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填写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0日内告知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在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在经办机构取得单证,再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结语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简单明了。失业人员在失业60日内,前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办理完登记后,每月20日前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身份证到经办机构领取手续,25日后到银行领取当月失业保险金。农民合同工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金。第一次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当月26日到经办机构领取存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企业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告知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失业保险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失业保险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失业保险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