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亲属投靠要哪些材料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22:58:39
办理亲属投靠要哪些材料
夫妻之间投靠1.被投靠人申请(经被投靠人、投靠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交以上材料,户口簿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3.未婚声明(限随迁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等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导读夫妻之间投靠1.被投靠人申请(经被投靠人、投靠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交以上材料,户口簿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3.未婚声明(限随迁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等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夫妻之间投靠1.被投靠人申请(经被投靠人、投靠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交以上材料,户口簿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3.未婚声明(限随迁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亲属投靠要哪些材料
夫妻之间投靠1.被投靠人申请(经被投靠人、投靠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子女随迁的需同时提交以上材料,户口簿未记载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3.未婚声明(限随迁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等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