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户口注销条件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23:30:05
失踪户口注销条件
法律分析。需要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导读法律分析。需要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法律分析:
需要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失踪户口注销条件
法律分析。需要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