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一、能否提前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期?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不能提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二、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多久需要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足三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停止开标,重新招标。(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在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内确定;(二)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三)投标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所有投标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等。第二十: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