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立案标准包括:1、向犯罪分子泄漏查禁犯罪活动相关情况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条件;3、泄漏案情;4、帮助犯罪分子作伪证;5、其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情形。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采用殴打、捆绑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长时间冻饿晒烤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造成轻伤、重伤、死亡;导致自杀、自残、精神失常;造成错案;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
法律分析
符合下列标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才立案:
1、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泄漏查禁犯罪活动相关情况的;
2、为犯罪分子提供钱物、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3、对犯罪分子泄漏案情的;
4、帮助、示意犯罪分子作伪证的;
5、其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情形。
《最高人民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三十三)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司法及、、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向犯罪分子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向犯罪分子提供钱物、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3、向犯罪分子泄漏案情的;
4、帮助、示意犯罪分子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翻供的;
5、其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结语
以上所述的《最高人民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明确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行为和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根据该规定,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泄漏相关情况、提供便利条件、泄漏案情、帮助作伪证等行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刑讯逼供罪则包括使用肉刑或类似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被告人身体健康,甚至导致伤亡等情况。根据以上规定,涉及以上行为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一十七条 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