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将两地缴纳的社保合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社保转移申请。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卡、医保卡以及《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前往社保转出地的市级社保中心申请社保转移。在此过程中,需要完成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清算,并打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社保关系转入申请。持社保参保凭证前往社保转入地的社保中心申请社保关系转入。转入地的社保中心将审核申请人的条件,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办理相关手续。
3、使用12333APP进行申请。下载并使用12333APP进行社保转移申请。填写转入和转出地的信息后,提交申请。
4、准备相关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准备户口本、离职证明等材料。
5、审核和资金划转。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将审核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在确认无欠费后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
6、账户转移和接续。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相关信息后,将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
异地社保转移合并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社保编号;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综上所述,两地社保合并需要确保在新参保地参保,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和转移手续后完成合并。这一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和,确保合并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