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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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19:13:36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区别是什么
要约和要约邀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要约,又称为发盘、发价或报价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导读要约和要约邀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要约,又称为发盘、发价或报价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和要约邀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要约,又称为发盘、发价或报价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区别是什么
要约和要约邀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要约,又称为发盘、发价或报价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