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房屋买卖质量问题应怎样处理
处理买卖房屋质量问题的方式是: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害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二、买的房子窗户有问题怎么投诉
交房的时候房屋发现任何问题,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可以当面跟物业方面提出拒绝收房的要求,并且要求他们对有问题的地方进行整改,整改后需要你来再次验收,直到你验收合格为止。如果整改间隔时间太长,你可以向他们提出延迟收房赔偿方案,如果他们不接受这方面的可以向当地房管局提出申诉,直到双方协商好为止。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处理,一般在交房前你自己就要检查清楚,不然交房后发现的事会麻烦很多,没交房时一些都好商量。针对不同的房屋质量问题,要采取正确维权方式一、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二、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三、对于一般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
三、房屋质量问题该如何索赔
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确定房屋质量问题索赔: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拒绝,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对于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3、如果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和使用,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