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汽车 - 知识百科 - 正文

A3驾驶证怎样增驾成A1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2-10-03 23:21:23
文档

A3驾驶证怎样增驾成A1

1:一、城市公交车不能直接增大型客车。大型客车只能是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满5年,或牵引车满2年增驾。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4条第3项:“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2:二、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的增驾,只能去户口所在地。只要城市公交车满1年并且本期和最近1个计分周期没有满分记录就可以。所以在你户口所在地任何一个有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培训资质的驾校都可以。但是如果驾照发证车管所在户口所在地外的,需要先把驾驶证迁回户口所在地。
推荐度:
导读1:一、城市公交车不能直接增大型客车。大型客车只能是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满5年,或牵引车满2年增驾。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4条第3项:“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2:二、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的增驾,只能去户口所在地。只要城市公交车满1年并且本期和最近1个计分周期没有满分记录就可以。所以在你户口所在地任何一个有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培训资质的驾校都可以。但是如果驾照发证车管所在户口所在地外的,需要先把驾驶证迁回户口所在地。


  

  1:一、城市公交车不能直接增大型客车。大型客车只能是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满5年,或牵引车满2年增驾。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4条第3项:“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2:二、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的增驾,只能去户口所在地。只要城市公交车满1年并且本期和最近1个计分周期没有满分记录就可以。所以在你户口所在地任何一个有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培训资质的驾校都可以。但是如果驾照发证车管所在户口所在地外的,需要先把驾驶证迁回户口所在地。

  1、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4条第2款:“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C1、C2、C3、C4。其他车型都要回户口所在地申请”

  2、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4条第1项:“申请增加B1的,取得A3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3、转籍,不需要再去原来的车管所,直接持身份证明、驾驶证、1寸白底证件彩照4-8张,到你想转入的车管所换证,现在都是电子档案,所以网上就能转籍。当天办妥,收费10元。

  3:三、增驾中型客车、大型客车,不能有主责全责致人死亡的事故;不能有醉酒驾车记录;不能在本期和最近3个计分周器内有酒后驾车记录和超速50%以上记录。

文档

A3驾驶证怎样增驾成A1

1:一、城市公交车不能直接增大型客车。大型客车只能是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满5年,或牵引车满2年增驾。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4条第3项:“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2:二、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的增驾,只能去户口所在地。只要城市公交车满1年并且本期和最近1个计分周期没有满分记录就可以。所以在你户口所在地任何一个有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培训资质的驾校都可以。但是如果驾照发证车管所在户口所在地外的,需要先把驾驶证迁回户口所在地。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