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不能卖具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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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20:24:46
二手房不能卖具体的情形
不能卖的二手房有: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房改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导读不能卖的二手房有: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房改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不能卖的二手房有: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房改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房屋。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不能卖具体的情形
不能卖的二手房有: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房改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房屋;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