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申报期限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信息真实、完整负责。申报款项所属期为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可选择网上或上门申报方式,并未雇佣职工或未发放工资的单位也需进行“零申报”。
法律分析
残保金按年计算征缴,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2020年8月1日至9月30日,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款项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残保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雇佣在职职工或未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拓展延伸
残保金申报截止日期公布
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评估,残保金申报截止日期已经确定并公布。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申报流程,申报截止日期被设定为2022年5月31日。此截止日期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组织,包括残疾人、残疾人组织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申请人应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如残保金申请表、身份证明、残疾证明、收入证明等,并按时提交至指定的申报渠道或部门。请注意,逾期申报将导致申请无效。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祝您申报顺利!
结语
感谢您对残保金申报的关注与支持!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评估,我们已确定并公布了申报截止日期。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申报流程,申报截止日期被设定为2022年5月31日。请各位申请人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提交至指定的申报渠道或部门。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祝您申报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