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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全措施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2: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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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全措施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法律分析:申请保全措施的时间限制在不同法律程序下有所不同,但一般都较为短暂。在民事诉讼中,一般要求在诉讼开始或者预备程序中提出申请,不能超过诉讼终结前的五日;在仲裁程序中,一般要求在仲裁庭组成之前提出申请,不能超过仲裁庭组成后的十五日。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当事人在诉讼中认为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在诉讼开始或者预备程序中提出申请,不能超过诉讼终结前的五日。仲裁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庭组成前提出申请,不能超过仲裁庭组成后的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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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申请保全措施的时间限制在不同法律程序下有所不同,但一般都较为短暂。在民事诉讼中,一般要求在诉讼开始或者预备程序中提出申请,不能超过诉讼终结前的五日;在仲裁程序中,一般要求在仲裁庭组成之前提出申请,不能超过仲裁庭组成后的十五日。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当事人在诉讼中认为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在诉讼开始或者预备程序中提出申请,不能超过诉讼终结前的五日。仲裁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庭组成前提出申请,不能超过仲裁庭组成后的十五日。


法律分析:申请保全措施的时间限制在不同法律程序下有所不同,但一般都较为短暂。在民事诉讼中,一般要求在诉讼开始或者预备程序中提出申请,不能超过诉讼终结前的五日;在仲裁程序中,一般要求在仲裁庭组成之前提出申请,不能超过仲裁庭组成后的十五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当事人在诉讼中认为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在诉讼开始或者预备程序中提出申请,不能超过诉讼终结前的五日。

仲裁法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庭组成前提出申请,不能超过仲裁庭组成后的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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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保全措施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法律分析:申请保全措施的时间限制在不同法律程序下有所不同,但一般都较为短暂。在民事诉讼中,一般要求在诉讼开始或者预备程序中提出申请,不能超过诉讼终结前的五日;在仲裁程序中,一般要求在仲裁庭组成之前提出申请,不能超过仲裁庭组成后的十五日。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当事人在诉讼中认为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在诉讼开始或者预备程序中提出申请,不能超过诉讼终结前的五日。仲裁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认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庭组成前提出申请,不能超过仲裁庭组成后的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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