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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扣的分会带到b2证上去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2: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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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扣的分会带到b2证上去吗

法律分析:如果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缴纳罚款的,记分会予以清除,否则驾驶人从c1增驾b2的,记分会随之转移至下一记分周期。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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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如果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缴纳罚款的,记分会予以清除,否则驾驶人从c1增驾b2的,记分会随之转移至下一记分周期。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法律分析:如果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缴纳罚款的,记分会予以清除,否则驾驶人从c1增驾b2的,记分会随之转移至下一记分周期。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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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缴纳罚款的,记分会予以清除,否则驾驶人从c1增驾b2的,记分会随之转移至下一记分周期。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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