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2月称,P2p平台金额达100万才受理,是否为执法程序错误?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0:04:18
报案2月称,P2p平台金额达100万才受理,是否为执法程序错误?
是的0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其中明确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此举也是为了防范集中性风险的爆发。
导读是的0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其中明确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此举也是为了防范集中性风险的爆发。

是的0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其中明确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此举也是为了防范集中性风险的爆发。
报案2月称,P2p平台金额达100万才受理,是否为执法程序错误?
是的0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其中明确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此举也是为了防范集中性风险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