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案件的冷静期为六个月,若经过冷静期后仍坚持离婚,法官会认定婚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可向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无效或存在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时,应准予离婚。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若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因为所谓的六个月期限,就是法律给予夫妻双方的冷静期,以免一时冲动。可是,经过一个冷静期后,依然执着离婚,那就说明了离婚的决心,法官一般会认定婚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结语
经过六个月的冷静期,如果夫妻关系依然破裂,法官将会认定离婚的决心,判决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请求可以通过调解或向人民提起诉讼来解决。如果调解无效,并存在重婚、家庭暴力、恶习等情形,应准予离婚。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若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审判程序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三节开庭审理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