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结婚证与彩礼处理方式以及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离婚时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离婚时生活困难的。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彩礼钱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为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一、关于结婚证与彩礼处理方式
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的法律证明,对于彩礼的处理具有重要作用。如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婚前给付并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形,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若经过法院确认属实,将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证彩礼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证彩礼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为一方个人财产。有以下理由:
1.结婚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接受彩礼是以日后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的,结婚后,条件达成,该笔彩礼就归受赠与人所有了。
2.结婚彩礼的给付发生在结婚前,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有特别约定。
三、彩礼钱可以起诉要回吗
以下情况彩礼钱可以起诉要回: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离婚时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离婚时生活困难的。需注意一方为取悦对方或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在共同消费中由一方支付的费用不算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语
彩礼处理方式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重要一环,结婚证在彩礼处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结婚证彩礼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为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