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判决根据数额大小分为三级,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与一般诈骗罪有明显区别。有价证券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使用伪造证券进行诈骗和数额要求。两者在客体和客观表现上也有差异。有价证券诈骗罪违反了证券管理制度,损害他人财产,应根据数额和情节判刑。
法律分析
一、犯了有价证券诈骗罪一般怎么判
1、犯此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2、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应予立案。
3、仿照真实的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的格式、式样、颜色、形状、面值等特征,采用印刷、复印、拓印等各种方法制作的冒充真国家有价证券的券;在真实的国家有价证券上,采用涂改、掩盖、挖补、拼凑等方法加以处理以改变其内容如增大证券的面值、张数等后的有价证券的应予立案。
三、有价证券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二者有着很多相同的特点,如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都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主体都是自然人等,同时有价证券诈骗和一般诈骗在客观方面也有很多相似的特点,都是虚构事实,隐瞒事实、诈骗钱财等。但是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一般的诈骗罪还是存在明显差异:
(1)侵害的客体不同。有价证券诈骗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而一般诈骗罪侵害的是单一客体,即公司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两者在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有所不同。有价证券诈骗犯罪行为仅仅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实施诈骗,而一般诈骗不是使用这种形式,多以编造谎言骗取钱财,其表现形式更具多样化。
犯罪分子利用伪造的国库券或者其他的有价证券来诈骗他人的钱财,违反了国家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也使他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失,这种行为构成了有价证券诈骗罪,根据诈骗的具体的数额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对犯罪分子判处相应的量刑。
结语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判罚根据数额和情节轻重而定。数额较大者,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立案标准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等。有价证券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在于侵害的客体不同,以及在客观表现形式上的差异。有价证券诈骗罪严重违反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对犯罪分子将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条 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的,由县级以上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交易所违反本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允许非会员直接参与股票的集中交易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三条 提交虚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证券公司设立许可、业务许可或者重大事项变更核准的,撤销相关许可,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