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爸爸的房子姑姑有继承权;遗嘱或法定继承决定继承人顺序。放弃继承权需书面声明,否则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不属于物权,而是享有被继承人财产的权利。
法律分析
一、爸爸的房子姑姑有继承权吗
爸爸的房子姑姑有继承权。
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姑姑即父亲的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在的话,其不能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放弃的继承权怎么处理
放弃的继承权的处理方式是在财产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作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由其他继承人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继承权是否属于物权
继承权不是属于物权的。继承权是一种享受的权利,包含继承被继承人的物权和债权。同时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物权是对物的一种处置能力,包含对物的占有,适用,收益,处分的能力。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亲的房产继承权应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进行处理。在法定继承中,姑姑作为父亲的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然而,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仍在世,则姑姑无法继承。此外,放弃继承权的处理方式是以书面形式表达放弃意愿,未作出放弃表示的继承人视为接受继承。最后,继承权不属于物权范畴,而是一种享受的权利,包括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物权和债权。物权则涉及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