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债务纠纷处理方式及责任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可协商解决。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包括约定个人负担的债务、未经同意资助他人的债务等。夫妻共同债务包括购置共同财产的债务、家庭生活、生产经营相关的债务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不论双方是否离婚,连带清偿责任适用。债权人可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财产不足时另一方有清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发生夫妻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1、发生夫妻债务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以清偿的可以协商清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结语
夫妻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仲裁或诉讼。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并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可协商解决。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包括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未经对方同意的资助债务、个人经营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等。夫妻共同债务包括购置共同财产所负债务、共同生活债务、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所负债务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共同偿还,如财产不足则由双方协商或判决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是连带的,任何一方负有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