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用工和非法务工都是违法行为,劳动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应取得用,劳动者应取得就业权,通过办理相关手续确立合法劳动关系。对于用人单位非法用工,应受到教育和处罚;劳动者应自觉办理相关证件以确保合法就业,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关系可通过多种凭证证明,如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等。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作为劳动关系的两个主体而言,用人单位一方必须依法取得用;劳动者一方必须依法取得就业权,方可建立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相应的用工手续,属私招乱雇行为?是非法用工;而劳动者未办理相关证件,属非法务工。尽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其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应属违法,这种劳动关系不应受法律保护。
对用人单位非法用工之行为,有关部门应予以教育、处罚,以确保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对劳动者而言,应自觉去办理相关证件,确保合法就业。这样,才能维护自己切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结语
合法的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建立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和劳动规章制度。对于非法用工和非法务工行为,应受到教育和处罚,以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劳动者也应主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合法就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可参照相关凭证认定劳动关系。双方可补签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