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不属于于刑事责任。需要注意:
一、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涉嫌交通事故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所谓的重大事故是指以下情况之一:
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对事故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2、三人以上死亡,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3、直接损失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30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部件故障的机动车而驾驶;
4、明知无证或报废的机动车驾驶;
5、严重超载驾驶;
6、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调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