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2:27:37
文档

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

(一)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二)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三)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除上述案件以外的普通、轻微犯罪案件,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否则不符合必要性的原则。一、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主体是谁。机关负责人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推荐度:
导读(一)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二)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三)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除上述案件以外的普通、轻微犯罪案件,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否则不符合必要性的原则。一、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主体是谁。机关负责人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一)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二)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三)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除上述案件以外的普通、轻微犯罪案件,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否则不符合必要性的原则。

一、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主体是谁

机关负责人批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第一百五十条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二、什么情况会存在技术侦查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的规定,能够行使技术侦查措施的主体为机关和人民。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以下案件:1、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2、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3、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

文档

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

(一)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二)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三)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除上述案件以外的普通、轻微犯罪案件,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否则不符合必要性的原则。一、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主体是谁。机关负责人批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