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申请专利的三个误区:1)在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之后才申请专利;2)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3)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正确的做法是在专利申请之前进行充分的研发,并选择合适的技术保护方式,同时也要了解专利的有效期和维护专利权的方法。
法律分析
误区1:在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之后才申请专利。有些发明人可能认为申请了专利就可以“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续的持续研发工作。即使他们开发出了新产品或者提出了新的改进,也不会再次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2: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1)如果技术成果申请了专利,当别人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制裁侵权人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不利之处就是必须充分公开技术方案,公开到使这一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通过公开的技术方案加以实施的程度,这就给别人提供了在此技术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研发的机会。
(2)如果技术成果采用技术秘密加以保护,不用像申请专利那样公开技术方案,如果保护措施得当,别人难以了解。它的弱点就是一旦因为技术持有人保护不力导致泄密或被他人窃取,就很难追究他人的责任。或者他人也开发出同样的技术并申请了专利,你再用这一技术就构成了侵权,此时无论从技术上还是市场上都将处于被动状态。
因此,技术成果持有人可以在专利保护和技术秘密保护两者之间加以权衡,选择合适的方式。对那些容易保密、他人难以知晓的技术成果可以采用技术秘密保护,**可乐的配方就是如此,直到今天仍处于很好的保护之中。而对那些业内行家看一眼就明白、很难保密的技术成果最好采用专利保护。
误区3: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就发明专利而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所以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此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拓展延伸
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许多公司选择在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然而,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应当自发明创造完成之日起计算,而不是生产之后。因此,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一些不良后果。
首先,申请专利是保护发明创造的重要手段。在产品投入市场之前,公司可以采取申请专利的方式,将发明创造独占权固定下来,避免他人未经许可使用或侵犯。但是,一旦产品投入市场,申请专利就不再是保护发明的最佳途径。此时,公司应该通过其他措施来保护发明创造,比如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注册商标等手段。
其次,申请专利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程序。提交专利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申请的合法性、专利性、实用性等方面。如果申请不符合要求,专利申请将驳回。如果申请符合要求,专利申请将进入审查程序,这个过程可能需要数年甚至数年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公司需要耐心等待,并积极与专利局沟通,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通过审查,并获得专利授权。
因此,建议企业在产品投入市场之前就申请专利,以便在产品投入市场之前采取独占权保护措施。同时,企业应该重视专利申请的程序和审查,以便尽快获得专利授权,并确保专利能够为公司提供充分的保护。
结语
误区1:有些发明人可能认为申请了专利就可以“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续的持续研发工作。误区2: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误区3: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为了避免误区,我们应该在申请专利前充分考虑,选择合适的技术保护方式,并在专利有效期内加强保护措施。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专利并不是绝对有效的,无效宣告或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也可能影响专利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提供专利基础数据,定期出版专利公报,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四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