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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举行听证的情况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3: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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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举行听证的情况

法律主观。举行听证会的情形有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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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主观。举行听证会的情形有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客观。


法律主观:

举行听证会的情形有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客观: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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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举行听证的情况

法律主观。举行听证会的情形有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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