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诉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共享的诉讼权利有申请回避权、参加法庭调查权、参加法庭辩论权。
一、刑事诉讼一审流程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一审的流程为:
1、由人民依法对对公诉案件的进行审查;
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通知被害人、公诉人开庭时间、举行庭前质证;
3、法庭审判;
4、法庭调查;
5、法庭辩论;
6、被告人最后陈述;
7、评议和宣判。
二、民事庭审的程序
民事案件开庭程序如下:一、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二、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三、法庭辩论。四、合议庭评议。五、宣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三、具体什么时候可以查到开庭信息啊?
审理案件,应当在公告栏提前公布开庭时间。开庭审判程序法庭程序是指人民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开展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法庭审判程序。法庭审判大体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开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应当由员制作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分别由审判长和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出庭证人的证言部分,应当在庭审后交由证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证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诉讼代理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