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但需满足两条件:1、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2、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缺席判决是一方当事人到庭,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若法院未合法传唤被告,即便未出庭应诉,也不能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缺席判决是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被告缺席离婚案件应对策略
当被告在离婚案件中缺席时,应采取以下策略进行应对。首先,被告应尽早与其律师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可能的后果。其次,被告可以通过律师代表出庭,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同时,被告可以向法庭提交书面陈述,说明自己的立场和理由,以便法官考虑。此外,被告还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词,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最重要的是,被告应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并参与律师的策略制定。通过这些应对策略,被告可以在缺席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缺席判决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条件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缺席时,应及时与律师沟通,代表出庭并提交书面陈述,提供证据和证人证词,并积极配合律师工作。通过这些应对策略,被告可以在缺席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