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规定:冻结银行存款一年,查封、扣押动产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财产权三年。申请延长期限需在期满前办理手续,不得超过规定期限。法院也可依职权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拓展延伸
房产保全程序中的期限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在房产保全程序中,正确计算期限至关重要。首先,确定保全申请的受理日期,然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期限计算方法进行计算。通常,期限从受理日期起开始计算,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在计算期限时,应特别注意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延期规定。此外,还需留意法院的特殊规定,如特定案件类型的期限计算方式。确保准确计算保全期限,可避免违法操作和延误诉讼进程。在房产保全程序中,严格遵守期限计算方法,并注意相关事项,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合理计算期限是房产保全程序中的关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规定,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在计算期限时,需要考虑受理日期、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延期规定等因素。严格遵守期限计算方法,确保准确保全期限,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违法操作和延误诉讼进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