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侦查终结的案件需制作结案报告,包括犯罪嫌疑人情况、强制措施、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需集体讨论。侦查终结后,案卷材料按要求装订立卷。移送人民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机关存档备查。
法律分析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由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
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按照要求装订立卷。
向人民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机关存档备查。
拓展延伸
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及相关规定
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及相关规定是指在刑事侦查工作中,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步骤,最终结束侦查活动的过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主要包括:案件终结报告的编制、审查和批准;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收集、固定和保管;犯罪嫌疑人的讯问、逮捕和取保候审等。同时,机关在侦查终结过程中需遵守法定程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刑事侦查工作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安全。
结语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侦查终结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需经过集体讨论。侦查终结后,案卷材料应按要求装订立卷。移送人民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机关存档备查。机关需遵守法定程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安全。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五条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六条
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由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七条
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按照要求装订立卷。
向人民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机关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