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效,但超过损失30%的部分无效。法律允许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数额和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如违约金过高,可适当减少;如违约金过低,可适当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法律分析
协议约定的违约金通常有效。但超过因违约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部分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且约定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违约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否则超过的部分,违约方可以请求不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拓展延伸
协议违约金的合法性评估及相关法律规定
协议违约金的合法性评估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协议违约金的合法性需要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首先,需要考虑违约金是否过高,是否超出了合理范围。其次,要分析协议中是否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此外,还需考虑协议是否公平、合理,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国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应当是合理的预估损失,不能作为对方的不当得利。因此,协议违约金的合法性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参考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协议约定的违约金通常有效,但超过因违约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部分无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不能超过合同违约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约定的违约金。协议违约金的合法性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参考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