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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侦查后如何进行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03: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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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侦查后如何进行处理

1、机关立即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立即解除强制措施。2、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机关需要通知原批准逮捕的。3、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理的,继续进行处理。4、相关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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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机关立即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立即解除强制措施。2、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机关需要通知原批准逮捕的。3、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理的,继续进行处理。4、相关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1、机关立即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立即解除强制措施。

2、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机关需要通知原批准逮捕的。

3、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理的,继续进行处理。

4、相关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

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或者通知当事人。

一、刑诉法释放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机关对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释放刑事诉讼法条款:

二、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机关在办理刑事拘留手续后,会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若被批准逮捕,则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人民审判,一般涉嫌刑事犯罪的法律程序是这样的。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移送审查起诉;

3、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4、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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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侦查后如何进行处理

1、机关立即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立即解除强制措施。2、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机关需要通知原批准逮捕的。3、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理的,继续进行处理。4、相关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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