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到期后的续期和归属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需要依法规办理续期。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如果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依法律和行政法规处理。
法律分析
一、房屋产权到期应该如何续期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我国《民法典》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明确规定:
(一)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二)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实大家不需要太过于担心商品房土地试用期限到期的问题,因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如果到期了的话,房主只需要交钱续用;相反,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等等。
二、民法典中房屋所有权到期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百六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
第三百六十一条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办理。
三、产权到期后房子应该归谁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产权到期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自动续期。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的续期,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如果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因此,产权到期后的房屋归属问题将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第五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二节房地产转让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