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拘时间算在服刑时间内,保释期间不算刑期。刑事拘留程序包括呈请拘留报告书、拘留证的签发和执行等。刑拘是在判决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但取保候审期间不可折抵刑期。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需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最终是否坐牢需判决决定。
法律分析
一、刑拘时间算不算在服刑时间以内
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
《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保释期间算刑期吗
取保候审的期间是不能折抵刑期的,不过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根据《刑法》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审理后作出判决。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人民或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人民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机关,由机关负责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可以协助机关执行。
刑拘是在案件没有判决之前执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一般只要羁押一日以后在判刑之后就可以折抵刑期一日,不管是被判管制或者是拘役都是可以适用的,但如果在刑拘有取保候审的情形,那么是不能折抵刑期的。
结语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刑拘时间在判刑之前的羁押期间会计算在刑期内,而保释期间则不能折抵刑期。刑事拘留的程序是由机关提出呈请拘留报告书,经上级机关批准后签发拘留证,并由执行单位负责执行。刑拘是在案件没有判决之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一般羁押一日后在判刑之后可以折抵刑期一日,但如果存在取保候审情形,则不能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七节 对罪犯服刑期间犯罪的处理 第五十九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