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裁判权的简体是:领事裁判权。
领事裁判权的拼音是: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基础解释是:亦称‘‘治外法权’’,指的是一国公民在侨居国成为民事、刑事诉讼被告时,该国领事具有的按照本国法律,予以审判、定罪的权力。引证解释是:⒈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辞典修订版是:列强诸国侨民犯罪时,不受居侨国法律的管辖,而由本国领事依本国法律审判。为帝国主义国家对半殖民地国家所订立的不平等条约。英语是:consular jurisdiction。7、其他释义是:1.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领事裁判权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领事裁判权详细内容】
⒈ 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领事裁判权[lǐngshìcáipànquán]⒈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二、基础解释
亦称‘‘治外法权’’,指的是一国公民在侨居国成为民事、刑事诉讼被告时,该国领事具有的按照本国法律,予以审判、定罪的权力。
三、国语辞典
⒈ 列强诸国侨民犯罪时,不受居侨国法律的管辖,而由本国领事依本国法律审判。为帝国主义国家对半殖民地国家所订立的不平等条约。领事裁判权[lǐngshìcáipànquán]⒈列强诸国侨民犯罪时,不受居侨国法律的管辖,而由本国领事依本国法律审判。为帝国主义国家对半殖民地国家所订立的不平等条约。
四、其他释义
1.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五、关于领事裁判权的成语
先忧事者后乐事,先乐事者后忧事 判若天渊 判若云泥 判然不同 判冤决狱 判然两途
六、关于领事裁判权的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