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可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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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6 01:12:19
附加刑可否适用?
附加刑可以适用。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导读附加刑可以适用。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附加刑可以适用。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附加刑可否适用?
附加刑可以适用。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