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超过认证期未认证的不能再认证抵扣,也不能申请红字;已认证的可以随时申请开具红字。认证期原为180天,2017年7月1日起变为360天。
法律分析
不可以。专用超过认证期未认证的,不得再认证抵扣,也不得申请红字。已经认证的,申请开具红字没有时间。认证期原来是180天,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认证期变为360天。
拓展延伸
冲红规定及操作流程
冲红是指对于已开具的进行修正或作废的操作,通常用于纠正开具错误或客户未付款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冲红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需要核实客户未付款的情况,确保冲红的合法性。其次,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填写相应的冲红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将冲红申请表提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一旦获得批准,便可以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冲红,包括在上标注冲红字样、填写冲红原因等。最后,将冲红后的妥善保存,并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总之,冲红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超过认证期的专用不得再认证抵扣,也不能申请红字。已认证的则没有时间,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冲红是对已开具的修正或作废操作,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取得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