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和开业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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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4-06 05:04:11
存续和开业有区别吗?
法律分析。开业是指企业仍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存续状态下企业一般已经不生产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合同、章程;(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核算,自负盈亏,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导读法律分析。开业是指企业仍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存续状态下企业一般已经不生产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合同、章程;(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核算,自负盈亏,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法律分析:
开业是指企业仍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存续状态下企业一般已经不生产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合同、章程;(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核算,自负盈亏,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存续和开业有区别吗?
法律分析。开业是指企业仍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存续状态下企业一般已经不生产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二)有合同、章程;(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经营范围;(六)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核算,自负盈亏,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