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伤者家属必须出示哪些材料?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4-06 05:06:16
交通事故发生伤者家属必须出示哪些材料?
重大交通事故中的伤亡者的家属方须知以下内容:1、提供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工资证明等原件;2、死者当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死者家庭供养情况证明须盖派出所公章。3、参加事故处理人员(3人)须出具授权书即委托书(直系亲属除外)、身份证明材料;4、及时治疗,保留相关费用凭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导读重大交通事故中的伤亡者的家属方须知以下内容:1、提供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工资证明等原件;2、死者当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死者家庭供养情况证明须盖派出所公章。3、参加事故处理人员(3人)须出具授权书即委托书(直系亲属除外)、身份证明材料;4、及时治疗,保留相关费用凭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重大交通事故中的伤亡者的家属方须知以下内容:1、提供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工资证明等原件;2、死者当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死者家庭供养情况证明须盖派出所公章;3、参加事故处理人员(3人)须出具授权书即委托书(直系亲属除外)、身份证明材料;4、及时治疗,保留相关费用凭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发生伤者家属必须出示哪些材料?
重大交通事故中的伤亡者的家属方须知以下内容:1、提供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工资证明等原件;2、死者当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死者家庭供养情况证明须盖派出所公章。3、参加事故处理人员(3人)须出具授权书即委托书(直系亲属除外)、身份证明材料;4、及时治疗,保留相关费用凭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