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财产制夫妻,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来偿还。但如果夫妻双方就偿还责任有协议或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只要双方协议或约定不损害第三人合法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该协议或约定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一、夫妻财产约定能否对抗第三人
约定财产制产生对外效力的前提,是夫妻以外享有权利的第三人知道该夫妻之间具有关于财产的约定,并明确知道与其权利有关的内容。
而第三人对此情况知道与否,则需要该夫妻举证证明。
夫妻婚内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夫或妻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财产清偿。
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则按照相关来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三人可以请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二、离婚后财产协议怎么写
离婚后,财产协议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写。离婚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能达成协议的,协议的内容应当按照共同意愿来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达成何种约定,当事人就将约定的内容写入财产协议,无论双方达成何种约定,只要该约定是由双方自愿达成的,财产协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时履行协议上的内容。
三、婚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的。
夫妻婚内签订的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分为对内效力(指夫妻之间)和对外效力(指对第三人)。
对内效力,夫妻对权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对外效力,主要考虑的是在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保护夫妻财产权的同时,要保障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对财产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
夫妻一方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偿还。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