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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一起承担偿还责任?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4-08 2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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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一起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视情况而定。1.如果一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2.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4.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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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视情况而定。1.如果一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2.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4.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视情况而定。1.如果一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2.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4.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双方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要担责吗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偿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的。

夫妻一方信用卡欠债另一方还吗

如果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双方都需要偿还欠款。否则均视为个人债务,由欠款的那一方自己承担还款责任。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要还吗

首先,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无论是否知情,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不是用于家庭生活,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不需要共同偿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能够证明为个人债务除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见,在实践中并不以是否知情为判断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的标准。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要承担责任。但要是认定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情,此时都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该内容由 李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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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一起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视情况而定。1.如果一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2.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3.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4.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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