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法制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科学、客观原则;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
5.及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原则;
6.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离原则;
7.保守秘密原则。
一、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处理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鉴定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2.坚持依据医学原理进行科学分析的原则。3.坚持选择适用法规定、条例的原则。
4.坚持医患双方对等的原则。
5.坚持在认真执行规定的前提下区别对待的原则。
二、行政诉讼中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一般性原则:1.审判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3.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4.辩护原则;5.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6.人民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特有原则:1.人民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有审查权原则;2.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则;3.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4.人民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5.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三、行政确认的原则是什么
1.依法确认的原则
行政确认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确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法律所保护的公益和行政相对益得以实现。
2.客观、公正的原则
行政确认,是对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证明或者明确,因而必须始终贯彻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允许有任何偏私。为此,需要建立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还须完善程序公开、权利告知等有关公正程序。例如,《公证暂行条例》专设一章“办理公证的程序”,在第25条中规定:“公证处拒绝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应当向当事人用口头或者书面说明拒绝的理由,并且说明对拒绝不服的申诉程序。”
3.保守秘密的原则
行政确认往往较多地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尽管其确认程序要求公开、公正,但同时必须坚决贯彻保守秘密的原则,并且,行政确认的结果不得随意用于行政管理行为以外的信息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