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 不一定是无 过错责任 。无 过错责任原则 ,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 民事责任 的确认责任的准则。但是并不是说当事人对一切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都要承担责任。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的,可免于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因此,违约责任包括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