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保全的方式?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4-08 16:12:50
证据保全的方式?
律师分析。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先行垫付。
导读律师分析。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先行垫付。

律师分析: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先行垫付。
证据保全的方式?
律师分析。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先行垫付。